2020金馬影展 │ 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+《動保蝙蝠俠》司法講堂 文字全紀錄
2020-11-07

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+《動保蝙蝠俠》映後QA  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+《動保蝙蝠俠》映後QA

 

時間:2020年11月7日(六)

地點:台北信義威秀影城

與談人:

《動保蝙蝠俠》導演|朱詩鈺

士林地方法院院長|蘇素娥

文字記錄:翁煌德

攝影:蔡耀徵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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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詩鈺:我先講一下為什麼會有這部片,片頭出現一個名為「怪咖」的Logo,這其實是「向上基金會」找楊力州導演擔任監製的系列紀錄片,之後也會上傳網路,希望藉由它們和社會溝通相關議題。

 

台灣現在不是一個烏托邦,我們製作這個影片的初衷,就是想透過影片捕捉的議題和人物,推動更多討論,讓社會的思考往前進一步。

 

我在做這部片子的時候,完全沒想到有機會來到金馬的殿堂,一開始只想在網路上放一些華麗的東西,例如像是前面的片頭,希望能把平常習慣在網路上觀賞觀看YouTuber影片、爽片的朋友,一起「騙」進來點閱,不要讓人覺得動保是個很沉重的議題,於是就找到火山哥(李火山)這樣子的人物。

 

我是個很中二的人,就是想拍超級英雄,希望能拍出很「兵兵乓乓」的紀錄片,但這部紀錄片討論的,其實不只是動物保育,還包括如何實踐我們心中相信的正確價值。拍攝過程中我們發掘了許多問題,例如:虐待動物、動保團體弊案、繁殖產業鏈,當中遇到的每一個困境,其實都和法律有關。 

 

蘇素娥:剛才導演提到楊力州導演監製了「怪咖」系列,楊導演去年應士林地方法院的邀請,參加我們「國民法官」的模擬活動,促成他想拍攝法律相關的議題。

 

說實在的,讓我來這邊座談,我心裡是很忐忑,特別那些片頭字卡真的是「兵兵乓乓」。例如「血債血還」、「台灣的法律通通是個屎」,以及火山哥的名言:「如果不能解決問題,就解決這個人。」讓我擔心會不會自己今天就被他現場解決掉?(笑)

 

看到片頭,我本來擔心會不會太血腥暴力,得以法律人的身分告知大家這些行為是違法的,後來看完後,發現有些地方其實很感人,大家有細心看的話,火山穿的T恤上面寫著「生命憑拳」,而不是「生命平權」,車上還掛著一個牌子寫著相同字樣,看得出他是個非常重視生命的人。

 

紀錄片的第四段談到「入侵校園」,講的就是生命教育要從根做起,希望從小朋友的教育著手,改變台灣社會對動物的看法,可以說是打到我的心坎底。

 

片中火山哥提到爸爸問他說:「你現在有沒有飯吃、現在過得好不好?」這個時候,導演不賣弄煽情,卻又很動人地把鏡頭停在火山抽動的鼻子跟嘴巴,父親則表達接納,鼓勵他能夠多回家看看。拍到火山女兒的那一段,其實也顯現他的父愛,提到她在學校被霸凌,但自己卻沒時間照顧她的遺憾,火山哥可能真的沒有時間幫女兒解決被霸凌的問題,因為同時間,他也正在幫助許多被霸凌的動物。在導演拍攝的脈絡中,火山提出一個問題:他一個人就可以改變社會嗎?我覺得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單獨去改變社會,社會的整體大架構要變動並不容易,我們必須每個人去累積一點力量,涓滴才可以成流

 

之前跟導演在聊天時,我感到紀錄片不一定可以改變這個世界,但是它可以改變社會,比如說今天很多人坐在這邊,一起看這部片、思考它提出的問題,匯成力量,有可能去促成一些改變。

 

火山提到他把時間、金錢、生命都投注在動物保護上,甚至因此離婚,但他有時候仍然感到很無力,因為街上依然有非常多的流浪動物。雖然他認為現況很黑暗,但把時間拉長來看, 20年、30年前,台灣的狀況更糟糕,過了幾十年後,實際上是有進步的。文化的改變並不容易,但我們千萬不要放棄,如果你在台灣拒絕買一個象牙的印章,可能就救了一隻非洲的大象,一個人可以做的事情,並不是這麼渺小。

 

朱詩鈺:我要跟大家坦承,在認識火山哥之前,我並不是一個動保份子。我只是運用專業能力,看能否幫助火山哥,讓他講出大家該知道的事情。

 

我最想討論的東西其實是「正義」,最初力州找我接這案子時,原本想說,好啊,就來拍英雄式的紀錄片,台灣人都很想要獲得正義,覺得自己活在一個不正義的環境中,常常把正義寄托在別人身上,例如某位政治明星或領袖,期待他們幫我達成正義,如果動物遇到問題,就交給火山哥,如果在法律上遇到問題,就交給法官。我們都想透過別人為自己實踐正義,但後來會發現,正義並不是一個巨大而清晰、理所當然的事情,每個人心中的正義、生存狀態其實都不同。如果我們想要更進步的社會、給下一代更好的環境,就必須心心念念地去注重這些小東西,例如那些被用來賺錢而遭虐待的小動物。

 

我在拍攝火山前,原本看他這麼暴力、滿口大道理,到時候一定能拍到他言行不一的地方,可以向他說:「你這大隻佬還不是自相矛盾?」但後來沒有,他除了拳頭很大,也是深思熟慮的人,我聽過他的生命教育講座,自己學習到的,和台下的小朋友一樣多,我們都學過數學、英文、公民,卻沒有學怎麼去面對這個世界,而火山會教你怎麼去面對這個世界。

 

李火山:《動保蝙蝠俠》這片名不是我取的,我也完全不知情,蝙蝠俠的粉絲不要再偷罵我了好不好?我的情緒還停留在剛剛的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,那部片讓我感觸很多,不管今天是展演動物或是同伴動物,牠們遭遇的虐待或困境都指向同一件事,那就是我們的國民缺乏正確的公民素養,父母親有教好自己小孩的責任和義務,不要再推給學校,覺得付錢給學校,學校就要幫我教好小孩,不對!先從自己開始,然後從小孩開始。

 

我是很嚴肅在看待這件事情,我以前確實是一個以暴制暴的人,我長這樣子,除了這條路還可以選擇什麼?我不能去愛心義賣啊,你想想我待在一個攤位,然後喊「愛心義賣喔」,攤位旁的人可能都會走開。我能做的事情,就是利用我的專長去表現我的正義,但我希望在座各位都跟我一樣嗎?不是,我希望去學校推廣正確的生命教育,無論你用什麼姿態或身分,都可以去選擇做對的事情,不只是動物保護。我很高興有一個神經病(指向導演),他真正的怪咖,我沒有他怪,他是好的怪咖,我是壞的怪咖。

 

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+《動保蝙蝠俠》映後QA  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+《動保蝙蝠俠》映後QA

 

觀眾提問(1):我想請問一下李火山大哥,片中提到中途之家的火災事件時,你提到全台灣的夥伴都去幫忙。想請教一下,動保界有派別之分嗎?比如說分別保護狗狗、貓貓、野生動物等不同組織,你們彼此平常是否會聯繫?會不會有歧見?

 

李火山:光是信仰就有派別了,你喜歡的事物怎麼會沒有派別?所有的小圈圈都是這樣子,動保有派別,會分貓、狗,野生動物,或者所謂「毛保派」,我完全不懂為什麼會這樣。我從來不講保護、愛護動物,我都講「尊重生命」,我到任何地方或學校單位,都談尊重生命,不分門別類,我是全動物的救援者,不只救貓犬、野生動物,我連人都救!我專職消防隊救援七年,對我來講生命沒有分別,「生命憑拳」不是用拳頭、用暴力處理問題,而是在處理別人之前,先打死自己,我們不是用暴力處理問題,而是先握緊拳頭打死自己心中的野獸、魔鬼之後,再好好跟別人「做朋友」,例如那位片中殺狗的阿伯。

 

觀眾提問(2):我本身也是法律人,雖然我們談「生命平權」,但實際上就是無法平權,因為在法律上其實動物就是「物」,毁損罪又只罰故意犯,所幸我們現在《動物保護法》有一些虐待動物的相關條款,但刑法第59條也會去衡量犯罪者的成長、教育背景,近期提名金馬獎的《無聲》,也有在講加害人的惡性循環。像火山哥在演講時所說,如果能影響一位小朋友,未來可能就減少一位暴力犯罪者。我想詢問法官,實際上審理案件的時候,是否會經歷過一番天人交戰?我也想請火山哥跟導演分享一下,你們生命中是否曾遇到那種讓你痛徹心扉,想對加害人以牙還牙、施行暴力,同時也會感慨他的出身背景,因此選擇對他循循善誘?你要怎麼去饒恕那個加害者?要怎麼去忍受心中的惡魔,選擇不要以暴制暴?

 

蘇素娥《動保法》規範了行政層面的監督,以及虐殺動物的刑責,動物在我國的地位,雖然現今仍然只是一個「物」,但並非所有國家都如此規範,國際間人們的觀念已經改變,動物的地位也有提升,比如說德國已將動物權入憲,從憲法層次看待牠們,認為把動物當作「物」,是對牠們的不尊重,德國的法律還提到,你應該跟動物接觸時應該要有真摯的態度,所以在德國街上幾乎看不到流浪犬,主人遛狗的時候,很多人會和牠打招呼或送飛吻,把牠當作介於「人」與「物」之間的存在。德國已經過100多年的奮戰,才修法將動物權入憲,台灣今年年初選舉的時候,也曾有人提倡將動保概念入憲,但現階段仍有不同價值在折衝。相較下,荷蘭不僅有《動保法》,更愛護動物到成立政黨,持續推動修法。

 

動物保護和犯罪也是有關聯的,美國一名犯罪心理學教授曾做過研究,他訪問了343名監獄受刑人,鎖定暴力犯罪者,調查他們之前是否曾虐待動物,結果當中高達70%以上的比例,都曾經虐待動物。還有一個例子,是日本非常有名的「酒鬼薔薇聖斗事件」,當時一名14歲的少年謀殺了許多名孩童,然而在殺小朋友之前,他曾殺死了20隻貓,研究指出,虐待動物者和暴力犯罪,其實是相關的。片中提到,從小教育孩童,讓他們知道虐待動物是不對的,長大或許便能降低他們犯罪的比例,背後其實有實證研究的基礎。

 

至於法官審案時,是否遇過讓自己很揪心的案子?其實幾乎每個案子都是,我們法界有一個關於量刑的名言:「人生有多難,量刑就有多難。」因為你處理的是一個人的生命故事,他今天會犯下這個罪,背後的脈絡、犯案的原因,加害者與被害者各自的故事,都必須一併考量,當法官站在一個中間人的角色去裁定處罰的尺度時,每一步都很掙扎,特別是重大刑案。

 

我記得前幾年好像有人把老鼠抓起來,放在一個鐵柱上面,然後虐鼠致死並錄影po網,檢察官後來決定不起訴處分,理由是無法證明這隻老鼠是否有人飼養,因此不符合《動保法》裡面的規定,所以這隻老鼠就犧牲了,也沒有實現正義。

 

要讓法律體系完善,在執行面上必須要有政府、主管機關的許多投入,更重要的是在場各位的一同監督,必須全民一起幫忙檢視,才能建立人與動物的社會安全網,如果發現疑似虐待動物的事件,必須進一步去警示或通報,讓執法人員處理,處理得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,但要讓虐待者知道,很多人在看,所以我不能這樣做。

 

李火山:院長講得很清楚明白,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,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用法律去管理這個國家,道德層面做好,你的小孩就不會去虐待動物,這和教育、生活息息相關,我們不只做動物保護,也希望改變這個世界,如果你是這個社會的一分子,請你記住,這種事情必須推己及人。

 

讓我最揪心的案件,其實都不是在保護動物時遇到的,而是那些人製造出的問題。三年前,我們要協助彰化員林防疫所,在溪州公園蓋工作犬訓練學校,在舉辦那一場說明會前,當地政治人物強力介入,用宣傳車在整個溪州鄉維持一週的宣導,說我們有多可怕,說這些狗會跑出來咬死小孩,說牠們有多髒、牠們的糞便會流入你的飲用水、會傳染狂犬病、噪音有多可怕、身邊的皮屑跟毛會污染你的空氣……,整整持續了一週。然後還找來兩、三百名黑衣人,我們後來才知道,這些人根本不是溪州鄉民,是從整個大彰化地區集結而來的,每個人都到後面去領500元跟便當,過程都有人拍下來。

 

在那場說明會中,我們共七個工作人員,被兩、三百個人用安全帽打到頭破血流,團隊成員都沒有還手,因為我下達命令說不准還手,還手我們就跟他們一樣了,我們就是做本分做到流血。為了是什麼?我們只是要辦一場說明會而已。什麼事情讓人最糾結、最賭爛,就是這種事情,人搞出來的事情最討厭!至於你說動物時有沒有讓我多揪心,每一隻都讓我揪心,每隻的案件都跟法官要判刑一樣令人掙扎,但人製造出來的事情才是最可惡的。要如何消滅、處理掉這些人?就讓我們小孩成為更好的、更優秀的公民嘛!如果我們的小孩都有道德良知、議員都有公民素養,不要淨找一些流氓來當議長,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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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提問(3):我想請教院長,針對「假收養,真斂財」,以及違法繁殖場,台灣目前的相關法律規範是什麼?

 

蘇素娥:《動保法》屬於公法的領域,歸行政法比較多,我是學刑法的,跟刑法相關的應該是第25條,但必須虐殺動物才會動用到刑法,其他部分比較偏向行政監督。剛剛提到繁殖場的部分,在法律上有相關規範,業者必須申請許可,經過嚴格的審查,符合法律要件、取得許可之後,才可以經營繁殖場並且從事買賣。

 

至於「假收養,真斂財」,若涉及詐欺,是由檢察官偵辦之後才會起訴並送交法院。剛才紀錄片提到各個動物安養中心,在2019年有30%在詐騙社福補助金,這是新北市議員所提出來的數據,我這邊沒有得到相關訊息,但假設若真有詐財情事,就會觸犯刑法的詐欺罪。

 

動保案件在刑事的實務上,其實並沒有太多件數,因為蒐證其實並不容易,例如剛才提到的虐鼠事件,檢察官最後無法證明老鼠是有人管理或飼養,而無法起訴。因為《動物保護法》只保護犬貓,以及被人管理飼養的脊椎動物,若沒有落入定義範圍,就無法適用《動保法》規範。

 

主持人:座談時間已經到尾聲了,如果大家看完《動保蝙蝠俠》後,想把生命教育的議題傳播出去,《動保蝙蝠俠》的影片從11月27號起,在YouTude的「怪咖」頻道上就可以觀賞。最後請導演和院長說幾句話,結束這場座談。

 

朱詩鈺:製作「怪咖」系列,是想突顯這些和社會衝撞的議題, 11月27號起搜尋「怪咖」,我們後續會討論更多的東西。比如之前提到「動物非物」的概念,以及其他國家正在討論的「露西法」(禁止販賣年齡六個月以下貓犬)規範人們購買動物的時候,應該要看到小狗和牠們的爸媽在一起。我們希望透過影片發聲,讓大家知道台灣有人在關注這些議題,如果大家都能理解「動物不是物件」,並把這個概念推廣出去,下一代對動物的態度就會不同,國家也會往前進步,我是這麼相信的。

 

蘇素娥:有人曾說,要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偉大、文明進步的程度,就端看它如何去對待動物。我們當然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,但請不要灰心,繼續帶領國家往前。今天除了《動保蝙蝠俠》之外,另一部《海象海象不要哭》也很有意義,裡頭提到了圈養野生動物的問題,以及如何兼顧野生動物保護和教育,當兩種價值衝突時,我們該如何面對?另外許多台灣人也在討論的一點,就是你倡導保護動物,但你自己卻也在吃動物,吃素和動保的議題,必然是二元對立的矛盾嗎?未來若有機會,都可以再和大家討論、分享這些議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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